時間:2022-03-08 09:06:14來源:本站整理作者:xl點擊:
安樂死對于一些患重病的人來說,能幫助他們有尊嚴的死亡,不用遭受病痛的折磨,但安樂死也會有許多的問題,那么,安樂死該不該合法化?下面八寶網小編就帶來介紹。

全國人大代表劉貴芳認為,生是人的權利,死也應該是人的一種權利,安樂死承認了病人選擇死亡的權利。劉貴芳表示,選擇安樂死的對象主要是癌癥晚期等不治之癥的患者,面對那些痛苦萬分的絕癥患者,如何維護他們死亡的尊嚴,如何讓他們臨終前有一個安詳的狀態。“人有權以這種(安樂死)方式結束自己的痛苦。”當前已有多個國家將安樂死合法化,她建議我國法律不應回避安樂死,有關部門應早日出臺政策,推動安樂死合法化,在合法基礎上規范安樂死行為。
一是在于傳統觀念的影響,對于中國人來說,死亡是一個沉重的話題,幫親人選擇死亡,更是有違道德倫理的行為;二是,很難去衡量符合條件的人是否有義務安樂死,以及他們是否具有判斷能力;三是,一旦安樂死運用得不好,就可能成為剝奪病人生命權的借口,被不法不義之徒濫用。
由此可見,安樂死合法化之爭的背后涉及復雜而深刻的觀念之爭和利益的權衡。對安樂死的態度折射出人類面對死亡的姿態,而作為全人類共同的宿命,面對死亡的姿態與面向生命的姿態從來密不可分。

安樂死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主動(積極)安樂死,即醫護人員主動采取措施,加速病人的死亡;另一類被動(消極)安樂死,則是指中止維持病人生命的醫療措施,任其自行死亡。有醫療研究者表示,第二種情況在現實中或影視劇中是存在的,即“患絕癥放棄治療”。
評價一個事務,最忌諱的就是念經,不管念經是多么大的“大佬”。
什么叫“念經”,把書本翻開,照著書本念。
安樂死的問題也是一樣,不要跟我說什么“個人自由”,“尊嚴問題”,
我只問一件事:如何在安樂死過程中避免“被安樂死”的現象?
病人是弱勢的,不管這個病人之前是多么的叱咤風云,包括很多人所說的“患者主觀意愿”,那么問題來了:
“如何確定患者主管意愿”?
如果不能確定,則不能隨意把安樂死合法化,它會引發一大堆的問題。
比如說醫生,如果允許安樂死,必然加重醫生的義務,如果醫生對安樂死條件判斷失誤,會怎么樣?將會引發最為嚴重的醫患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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