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04 15:08:27來源:本站整理作者:gj點擊:
近日一女子在優衣庫試衣遭兩男童推簾,其實這種情況很常見了,對于孩子來說逛街是很沒有意思的事情,于是他們就只能搗亂了。那么怎樣讓孩子不進試衣間?下面八寶網小編帶來介紹。

1月3日,河南信陽一女子在優衣庫試衣間更衣,被兩名男童多次猛推簾子。女子制止無果與家長爭吵,家長搶奪手機,雙方發生沖突。4日,優衣庫工作人員表示,事發后員工及時進行制止,把女子手機要回來了。
臨近閉店顧客少,女子未走光。
對此大家的看法是這樣的:
走沒走光重要嗎,沒走光就可以干這種事了?

父母教不好,那就別人來教,沒問題。
在家教育不好孩子,出門了孩子的過錯就得父母擔著!誰讓自己不把孩子教育好呢?欠收拾!
有什么家長養什么孩子,自己養不好,嚯嚯別人。
“未走光”寫的可真好,呵呵,最后一句話大可不必,這不是走不走光的事。
男童“闖”入女更衣室,既是社會問題,也是法律問題。民法典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男童進入女更衣室,侵害了女性的隱私權。當然,男童往往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的侵權行為,應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此外按法律規定,如果游泳館等場所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也應承擔責任。從這個角度看,真不能把男童“闖”入女更衣室視為兒戲,覺得沒什么大不了。

“大齡”男童不能進女更衣室應是社會共識。家長要自覺,場所經營者也應提供方便,社會力量共同推動,集思廣益,多管齊下,才能有效解決這個老大難問題。
或許有人可以說,孩子還小,只是玩鬧,根本是沒有意識的做這種事情。但是,基于《民法典》第1188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性能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也就是說,即便存在所謂的“不知者無罪”的說法,但事實上小孩確實存在侵權行為,那小孩的監護人(一般為家長)就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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