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6-07 09:45:56來源:本站整理作者:xl點擊:
由于各種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發(fā)生,關于刑責年齡一直是人們討論的重點,未成年法應該保護的是受傷害的年輕人,而不是庇護傘,那么,未成年人刑責年齡應該降低嗎?有必要嗎?下面八寶網(wǎng)小編就來說說。

近些年來未成年犯罪事件頻發(fā)發(fā)生,有些讓人觸目驚心,關于刑責年齡再次引發(fā)熱議。
近日,陜西藍田縣一名小學女生在校內(nèi)遭4名男生侵害,因幾名男生均未滿十四周歲,公安機關不予立案。

有網(wǎng)友認為,對于犯罪手段殘忍,影響特別惡劣的行為,刑責年齡不應成為逃避刑罰的借口。
也有網(wǎng)友認為,現(xiàn)行十四歲的刑責年齡標準,是考慮到人不同年齡段行是否具有刑責能力的科學劃分,因此,沒有必要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
那么,有必要降低嗎?
其實這個問題已經(jīng)被討論了很多次,尚未發(fā)生什么實質性的改變。那么,每一次的討論就當做是一滴水吧,看看什么時候會水滴石穿。
回答這個問題,可以考慮回到源頭去探尋一下,那就是當時制定這個刑責年齡的依據(jù)是什么,目的又是什么。
如果說依據(jù)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變化,或者說按著相關依據(jù),現(xiàn)在的案件情形已經(jīng)發(fā)生變化,毫無疑問的,更改才是正確的選擇和做法。不管是糾正依據(jù),還是對應依據(jù),只當按著事實來進行調(diào)整。
同理,考察當時的目的是什么,是讓犯罪者得到懲罰,還是任憑保護犯罪?若是要讓犯罪者得到懲罰,那就應該按著事實使得這個刑責年齡起到相應的作用。若是要保護這些犯罪者,那么現(xiàn)在確實也就起到這個作用了。顯然這是不合理也不應該的。
所以,依據(jù)現(xiàn)在眾多刑責年齡以下的少年人出現(xiàn)犯罪的情形,是該好好考慮做出調(diào)整了,甚至還應該留意,如果不追究少年罪犯的責任,那么,也該有相應的人出來承擔責任才好,免得他們一起成為秩序的破壞者!
現(xiàn)在的孩子,成熟早,這個成熟早不僅是生理上的,心智上成熟也早,他們不僅有作案的思維,也有作案的生理條件、身體條件。
法律是應該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變化的,法律要適應社會的變化,當法條不能有效堵塞社會管理的漏洞、不能有效懲治應該懲治的犯罪的時候,那就應該改。
而且,如果不能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那請增加對監(jiān)護人的懲罰。如果不能增加對監(jiān)護人的懲罰,那請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同樣是未成年人,我們的法律首先應該保護的是被犯罪傷害的未成年人,而不能讓法律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縱容者。

刑事責任年齡是指法律規(guī)定行為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刑法把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劃分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相對負刑事責任與完全負刑事責任三個年齡階段。
不滿14周歲的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實施任何犯罪都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已滿14不滿16周歲的是相對負刑事責任,只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這8種嚴重罪行時才需要負刑事責任;
已滿16周歲的,對實施的任何犯罪都需要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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