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8-23 10:58:16來源:本站整理作者:fy點擊:
高空拋物一直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危及所有人的生命健康,針對頻發的高空拋物事件,民法典規定將對高空拋物明確責任,查清責任人做出賠償等,那么高空拋物怎么追究責任?下面八寶網帶來介紹。

僅今年6月,就有三起媒體公開報道的事件:
6月19日,江蘇省南京市一名放學回家的10歲女孩被樓上墜下的不明物砸中倒地,當即失去意識;
同日,江蘇省江陰市一名10歲男童在上學途中路過一建筑工地時,也被墜落的鋼管砸中頭部;
6月22日,深圳一女子在地鐵口被高空墜落的不明物品砸中,當場頭部流血。
高空墜物事件不僅造成了對不特定人群的傷害,也屢屢成為輿論場上的議題。
其中關鍵的問題是兩點,一是如何預防,二是事情發生后到底該如何追責。第一個問題的解決,在一定程度上其實也內含在第二個問題之中。
因此,民法典侵權責任草案三審稿要在現有侵權責任法規定的基礎上對此作出針對性規定,應該也主要是在第二點上定紛止爭。
8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京舉行。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作關于《民法典侵權責任編(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匯報指出,近一段時間以來,“高空拋物墜物”造成他人損害的事件頻發,“頭頂上的安全”引發社會關注。
有的常委委員、地方、部門、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提出,為保護公眾安全,建議進一步明確各方責任。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綜合施策。

對于造成損害后果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立案調查,對責任人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還需要明確建筑物管理人、施工者、作業者的責任,做到多管齊下,共同發力。
建議對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一千零三十條作如下修改:
一是增加規定,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
二是增加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三是增加規定,發生此類情形的,“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并明確“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才適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的規定。
四是增加規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發現侵權人的,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五是增加規定,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類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草案規定】 針對司法實踐中侵權人認定難導致“一人拋物全樓賠償”的問題,草案三審稿規定,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才適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的規定??赡芗雍Φ慕ㄖ锸褂萌搜a償后發現侵權人的,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草案三審稿還強調,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類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解讀】 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熊文釗表示,明確禁止拋擲的條款,將更便于司法實踐操作。草案三審稿對建筑物管理人安全保障義務的規定,有利于從源頭上解決高空拋墜物問題。“與其將立法落腳點僅定位在危險發生之后,倒不如防患于未然,加強高空拋物墜物危險發生前的安全保障?!彼f。
以上就是高空拋物明確責任,高空拋物怎么追究責任,請大家繼續關注。
網友跟帖
Copyright 2015-2020 8bb.com 〖八寶網〗 版權所有 鄂ICP備19016373號-1
聲明: 本站文章均來自互聯網,不代表本站觀點 如有異議 請與本站聯系 本站為非贏利性網站 不接受任何贊助和廣告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八寶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