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5-21 11:12:48來源:本站整理作者:xl點擊:
近日,周口丟失男嬰事件再次出現反轉,男嬰丟失系女方自導自演,因家庭矛盾引發,最近要有消息爆料稱,丟失男嬰生父另有其人,周口丟失男嬰生父是怎么回事?周口丟失男嬰生父是誰?接下來八寶網小編就來說說。

5月20日,河南周口女子因婚外情自導自演男嬰丟失事件持續引發關注,男嬰生父系安徽滁州在職干部王某。
男嬰母親劉某與王某系高中同學,失聯多年后通過好友李某取得聯系,兩人酒后發生關系致劉懷孕,在王某要求下生下男嬰。
后經兩人多次謀劃,5月16日,王某到劉家將男嬰抱走,由李某送往鄭州王某的姐姐家,目前劉某謊稱散步時暈倒男嬰被盜。
目前,劉某、王某、知情人李某、王某姐姐均被采取措施。

5月16日上午10:30至11:30之間男嬰失蹤
當時,孩子母親推著嬰兒車來到事發公園。路過周口公園對面的公園C區北墻后,來到這個新修的路邊小花園,突然暈倒,再醒來發現孩子不見了。
5月16日18:36 警方發布警情通報

警方表示已立案調查,并希望知情群眾積極提供線索。
5月16日23:29,警方發布懸賞通告

周口警方再發懸賞通告,將此事確定為盜嬰案,并懸賞5萬元查找線索。
除警方懸賞5萬元征集線索外,男嬰家屬另獎勵10萬元尋子,懸賞增至15萬。男嬰親屬稱,抱走男嬰者只要把孩子安全送回,家屬非但不追究責任,還獎勵10萬元。“抱走孩子,就是喜歡孩子或缺孩子。”
男嬰親屬稱,相信抱走男嬰者會善待孩子。家屬希望對方良心發現,把孩子送回,事發現場每天都有家屬在等。
5月18日 嫌疑人自首
5月18日晚,嫌疑人迫于壓力向周口警方電話自首,在從鄭州前往周口途中,行至新鄭附近時突然出現變故臨時返鄭。隨后,周口警方委托鄭州市未來路公安分局第一時間控制嫌疑人。未來路分局立即行動起來,經與嫌疑人聯系后,嫌疑人當晚前往未來路分局自首,遂被當場控制。
5月19日12:17 警方發布情況通報嬰兒已找到,嫌疑人被帶走

5月19日凌晨,嫌疑人及丟失男嬰被周口警方帶走。情況通報表示,嬰兒已從鄭州安全找回,身體狀況正常。
此前警方曾以“盜嬰案”懸賞,找回時不再提及引輿論關注

警方在當晚發布通告,將事件稱為“盜嬰案”,也就是盜竊嬰兒的案件。媒體公布的監控視頻中可以看到劉女士推著嬰兒車過馬路,但沒有孩子被抱走的畫面。由于小公園建成不久,監控攝像頭存在盲區,加上當時行人稀少,缺乏直接的線索。家屬在周邊散發尋子傳單,并通過網絡發布消息。在公安部門工作的孩子父親朱先生,也呼吁網民轉發協助。
朱先生:“希望大家能動手給俺幫幫忙,在此跪謝了。”
警方和親屬的懸賞金額從5萬元、10萬元一直增加到15萬元,但兩天多過去,截至18號傍晚,孩子還沒有找到。19號中午警方通報稱,已經在鄭州找到男嬰,嬰兒安全,身體狀況正常。這份在微博發布的通報沒有再沿用“盜嬰案”的說法,只表示“嬰兒丟失”的警情在凌晨已經查清,跟通常的警情通報不同,沒有提及嫌疑人。
微博下有評論認為“這個通報感覺有點別扭,對偷孩子的人只字未提,不知道什么情況,連是男是女都沒說。”質疑“到底有沒有偷孩子的人”。
在河南周口的這起“嬰兒丟失“事件中,親屬曾經表示,如果抱走孩子的人送回孩子,照樣兌現懸賞并且不會追究責任。
目前案件還處于調查中,無法做出定論,但如果孩子的確是被人故意抱走的,就構成刑事案件,受害者家屬無權免除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如果有人確實故意把孩子抱走,那肯定是構成犯罪的,作為受害人的家屬是無權利免除追究刑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是國家機關依法追究的,這個受害人可以出于諒解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作為一個減輕量刑的情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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