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26 11:48:28來源:本站整理作者:wsl點擊:
網上有個90后的女生通過杠桿買房的套路,撬動了數千萬的房產。很多人很詫異這是怎么做到的,更想知道什么是杠桿買房,杠桿買房的套路是什么呢,相信大家一定會想了解一下吧,八寶網小編就來跟大家說說吧。

2016年期間,黃瀟瀟在上海到處買房,從當年的3月到年底總共簽下了起碼4份以上的房地產定金合同。同時她支付了5-10萬元不等的定金。但在付了定金之后,她便以各種理由拒不支付首付款。等到房主想要解除買賣合同時,黃瀟瀟就翻出了合同當中的違約條款來索賠。從2016年到2017年,上海大部分地區房價上漲超過50%,當初黃瀟瀟簽訂合同的房產價值超過2000萬,現在已經暴漲了1000多萬。
簡單的說就是用少量的錢來鎖單,就是說自己出了房子的定金后這個合同即已經生成了,如果單方面的解除合同就涉及到違約了,違約是要給買房者賠償的,所以一般合同是不會取消掉的,因此這個房子就相當于被定下來了,并且是以當時的合同價格定下那個房子。

根據法院判決書寫明,這些合同中的陷阱條款包括:1.買家逾期超過600日不付款,賣家才可以解除合同;2.買家不付錢每天只需付萬分之零點三的違約金;3.賣家可以找別人接手來買這個房屋;4.600日內賣家如果把房子轉賣給其他人,則要賠償買家房價20%的違約金。
首先是買方有長達600日的逾期期限,這么長的期限會讓賣方很是被動,極易陷入“收不到錢”或者“承擔高額違約金”的兩難境地。
其次是買方逾期后的違約金低至轉讓成交價的每日萬分之零點三的違約金,算下來月息也不過0.09%,違約成本極低。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根據公開法院判決書的不完全統計,2016年在上海跟黃瀟瀟簽下“不平等條約”的就有4套房產。分別是:長寧區利西路一套200平的房產,轉讓成交價620萬;普陀區常德路一套房產,面積不詳,轉讓成交價858萬;閔行區莘松路一套房產,面積不詳,轉讓成交價485萬;浦東新區某某村163平,轉讓成交價395萬。
這四套房子合計總價超過2358萬,房價上漲的收益可達一千多萬。按照合同的規定,這一千多萬的差價就要歸黃瀟瀟所有,而她付出的僅僅是合計不過是30萬的定金和極低的違約金。
通過這套手法,黃瀟瀟僅需動用30萬元的成本,就已經能夠獲利上千萬元。即使是賣家們都選擇“違約”,黃瀟瀟也能獲得數百萬元的違約金。
有的房東起訴到法院的時候,一審法院根據單份的合同來看,判定雙方當事人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駁回原房主的訴訟請求,判令原房主繼續履行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案件受理費用也由原房主承擔。
而在這樣的案例多了后,受害者房東抱團集體去法院作證,法院審理認為,黃瀟瀟并沒有付款能力,卻在短期內與包括梁某、謝某等在內的多名房屋出售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中均約定了付款期限為600天,顯然與購房政策不符。由此可見,購房不是黃瀟瀟的真正目的,而是通過支付小額錢款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由此,黃瀟瀟才最終全部敗訴。
雖然被律師認為黃瀟瀟的行為涉嫌到了欺詐,但是對于受害者房東來說卻是因禍得福,因為2016年到2017年上海房價漲幅驚人,他們的房子被這么一折騰和耽擱,反而身價暴增,他們并沒有實際的損失反而獲益匪淺。因此,有的賣家二審和黃瀟瀟達成和解協議,撤銷雙方的合同,有的甚至還返還了黃瀟瀟的定金。
不知道大家看了上面的這段話有沒有懂得杠桿買房的意思,不過就一個感覺上海的房價漲得真快。

這個女孩不簡單,賭的就是房價上漲幅度遠遠超過她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幅度。
她定了期限,600天!600天內付款都不算違約,買的時候房子500萬,600天以后已經1000萬了,她隨便哪里拆借一下就賺了500萬。就算賣家違約也要付20%的違約金也就是200萬給她
簡直6到飛起來 有文化不可怕 可怕的是有文化還會套路 那就很可怕了 不評價是不是幾幾后 但是這腦子絕壁可以
都是正經合同,但是簽合同的人目的不純,這個是鉆了法律漏洞,促進司法完善 新聞最后說房主各個樂滋滋的,有的甚至把定金還給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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