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5-21 11:01:54來源:本站整理作者:xl點擊:
近日一男子分手后起訴女友還錢勝訴,引起熱議,情侶在一起時難免會有一些花銷,金錢支出往來也是有的,那么,男女朋友分手后該還錢嗎?情侶間轉賬贈借貸是怎么判定的?下面八寶網小編就帶來介紹。

現在很多情侶在談戀愛的時候一般都會有一些債務往來,比如女方可能會給男方借錢,有時候是少數錢在分手的時候也就算了,如果金額過大男方可能會要求女方還錢
1、如果是戀愛期間借貸,那么應于返還;
2、如果是贈與,一看財物金額大小,二看是否以結婚為目的或者為條件的。
所以,男女戀愛最好不要產生大數額金錢的往來,除非結婚了,男方把工資卡交給自己老婆,但是戀愛就不一定了,你抱著想結婚的想法,人家不一定會跟你白頭偕老啊,還是留個心眼比較好。

情侶間的轉賬是贈與還是借貸,需要結合具體金額,以及情景等綜合考量,一般戀愛期間特殊意義的金額,比如520元、1314元、888元、999元,往往表達的是贈與,一般不會認定存在借貸關系。
司法實踐中,一般認同:
1、戀人間的正常消費,長期、連續、密集、瑣碎的轉賬,你來我往的各種支出,在法律上可以視為一般贈與,一旦實際交付,不能要求償還。
2、有借貸合意的借款,需要償還。所謂借貸合意,通俗地講就是看雙方是否有類似借條的約定。如果沒有借條,也可以通過微信聊天記錄、短信、電話錄音等證明。
3、一方有困難,另一方慷慨解囊、給予經濟資助的小金額轉賬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一般認定為贈與。
4、一方有困難,另一方慷慨解囊、給予經濟資助的大筆金額,在一方沒有證據證明是贈與的情況下,一般認定為借款。至于什么是大筆金額,各地法院都有行規。
需要注意的是,在法院區分借貸還是贈與時,雙方當事人庭審時的陳述非常關鍵。因此在這一類法律關系存在爭議時的案子中請一個專業律師非常有必要。

新聞案例:男子分手后起訴女友還錢勝訴
此前,相戀一年多的李先生和張女士分手,之后李先生要求張女士退還戀愛期間的轉賬總計4萬多元,并將其告上了法庭。最終,南京秦淮法院判決張女士償還4萬多元的借款。
法官表示,戀愛期間特殊意義的金額,比如520元、1314元、888元、999元,往往表達的是贈與,一般不會認定存在借貸關系。而李先生向張女士的轉賬沒有表達特殊意義的金額,張女士也無法提供證據證明轉賬是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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