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30 14:18:11來源:本站整理作者:gj點擊:
近日,一男子辭30萬年薪照顧癱瘓父親3年新聞引起了熱議,其實大部分的老人都不愿意看到小孩為了他們而放棄工作。那么如果家人重病你會辭職照顧嗎?下面八寶網小編帶來介紹。

安徽安慶,男子辭30萬年薪工作照顧癱瘓父親3年。劉先生介紹,父親2020年因意外導致腦外傷癱瘓在床,自己便辭去工作照顧父親,很多人說他是愚孝,不如請個保姆。
劉先生對此回應稱,金錢不是最重要的,保姆和護工不能替代親情和感情,自己照顧也是報答父親對于他這些年的教育和養育的恩情,這3年每天陪在父母身邊,感覺每天都是收獲的,現在父親的狀態也在逐步的恢復,希望未來父親在自己的照顧下能夠站起來或者走起來。
對此大家的看法是這樣的:

如果我不需要掙錢支持重病,我會辭職,因為能陪伴他們的時日無多了。
父母在家就在,父母身體不好我們能陪伴的時間就不多了。
山倒了,天塌了,在這個時候,這孩子成了一座山,撐起一片天,生活繼續美好。
父親也腦出血三年,癱瘓兩年多了,住院期間一直陪伴。父母一直在哥哥家住,我們前后樓,白天主要媽媽照顧,每天下班回家照顧。如果我在外地工作估計也就辭了,照顧病人真的很辛苦。
說愚孝的只能說沒經歷過,錢不是萬能的,等父親好起來錢可以再掙。
首先,講法律,贍養父母是憲法規定的義務,具體說贍養義務應包括經濟供養、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對因病重失去或者部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在生活上予以照料是依法應盡義務。即便不能親身照料,也應當通過委托等方式避免出現無人照料的情況。
其次,講孝道。法律的規定往往是底線,是避免人的行為突破惡的界限,而包括孝道在內的道德規范或者說公序良俗,是在善方面的提升。在履行法律義務的前提下,做得更多更好,是符合道德規范的,體現身為子女應當具備的品質,是值得褒揚的。

再次,講現實。中國古代二十四孝中有“臥冰求魚”、“埋兒奉母”之類超乎正常倫理范疇的行為,早已被現代價值觀所摒棄,但孝親與現實的矛盾仍然客觀存在。辭職奉送病重父親,符合法律義務和道德規范,當然是“盡孝”行為。但是,對因此帶來現實上的困難,還是要想辦法解決。
俗語說“久病床前無孝子”,所指更重要的并非是“孝心”有所消弱,“孝行”有所減退,而是現實帶來的壓力。比如,辭職在家后,生活來源減少,長此以往,不要說懷揣的夢想,可能連“盡孝”的物質基礎都難以保障。
如果為了夢想,不盡贍養義務,即便實現了夢想,也會背負沉重的道德負擔;如果為了孝親,完全拋棄了自已的夢想,同樣會帶來長久的遺憾。生活中常常有這樣“兩難”的選擇,如何選擇,全在自心。
每個家庭的情況不盡相同,不好一概而論,也實在沒有什么好建議。妥善解決的辦法還是盡量能夠兼顧。比如,在收入允許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在工作時間請保姆護工照顧;是否可能調整擇業觀念,選擇時間、地點較為靈活的職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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